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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五年度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五年度检察工作总结

 

2015工作回顾

2015年,在朔城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和推进“六大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专门制定出台《适应新常态服务保障两大任务六大发展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天朔电动车公司、东坡煤矿、晋能朔州能源公司等10个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预防联络点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围绕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较多,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煤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农田水利、公路交通、文化建设、电网改造、饮水安全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十百千”专项预防工作。加强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联系,在重大工程招投标、资金结算、竣工验收等环节以预防教育、预防咨询为抓手,规范招投标的程序监督,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运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65人次,确保国家投资安全。集中开展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预防调查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全区12个乡镇办,对涉农集体“三资”和国家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全区涉农“三资”档案库,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完善涉农“三资”监管制度,强化村级财务公开、事务公开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排查调处基层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基层农村稳定

二、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2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万余元,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我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做出了应有贡献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10月份共立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人,大要案件率为80%,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件14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件2人。一是着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查办副处级干部市公安局任某某受贿贪污案件1件1人,级干部区物资局原局长刘某某贪污案件1件1人。二是大力开展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农村干部贪污案件8件13人,分别是窑子头乡青圪塔村原支书唐某某污案,沙塄河乡后圪塔峰村原主任赵某某污案,张蔡庄乡露明村原支部书记卢某然、原村主任卢某青、原会计姜某贪污窝案,南榆林乡大莲花村原会计解某某污案,小平易乡林家口村原出纳兼理财小组组长林某某贪污案,贾庄乡辛庄村原支书兼村主任周某兰贪污案,南榆林乡王化庄村三任原支书王某某、常某、陈某某及原会计庄某某四人贪污窝串案,神头镇东榆林村原支书高某某贪污案等,其中周某兰因贪污集体土地占地补偿款75.9万元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三是对市院交办的副处级干部苏某某贪污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坚决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1-10月份共立各类渎职侵权案件27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件7人,其中查办同煤集团同生公司五人监管小组组长朱某等玩忽职守致恒宝源煤矿2人死亡6人受伤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1件2人,查办朔州市住建局监察大队二中队原负责人张某某等玩忽职守责致现代装饰城擅自施工改造暖气管道发生局部塌方造成1死1伤的渎职案件1件5人

三、积极投入平安朔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六六创安”工程要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0247人,批准逮捕190231共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79362人,提起公诉221276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2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10,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推行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自觉主动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处罚,既保障受害人及时获得损害赔偿,也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付出一定代价,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杨某某因家庭纠纷故意伤害致安某某轻伤案,被告人杨某某无犯罪前科,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经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安某某各项费用18万元整,安某某表示对杨某某谅解的伤害行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我院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被告人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强化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选派8名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检科干警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在看守所为在押未成年人举办法律道德讲座,努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针对部分未成年在押人员存在的抵触情绪和“江湖义气”开展“心理疏导”活动,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看守所与他们同庆中国传统团圆节,鼓励他们每人写“一封家书”向亲人汇报思想改造情况,鼓励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受到了省院、市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7件10人,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公安机关主动撤案1件;追捕漏犯3;侦监部门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5次,公安机关纠正11次;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专项监督活动,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6类30件;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决定成立派驻朔城公安分局检察联络室,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设立检察联络室暂行办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抗诉816人,法院采纳抗诉意见4件9人,纠正遗漏罪行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公诉部门发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9次,公安机关纠正4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针对民事行政案件受案率低的问题,干警主动深入乡镇农村广泛排查案源,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9件,其中提请抗诉行政案件1件,法院改判去年提请抗诉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1件;民事执行监督19件,法院采纳19件;支持起诉23件,法院采纳9件监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5件,法院采纳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7件,向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7人,纠正减刑不当3件3人,均被采纳;建立健全超期羁押预警机制,超期羁押为零。8月初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督察后,对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司法给予通报表扬。强化控告申诉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5人次,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54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6件,全部审查办理,涉检上访为零,息诉罢访率达100%。

五、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切实加强“三严三实”教育。坚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以教育促整治,以整治强教育。以院领导讲党课、听取山西干部在线学习网专家讲座、观看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着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和省委王儒林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党章》和“三严三实”专题讲座观看了《右玉精神》专题片、《最美检察官》宣传片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同时要求每名干警都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全院干警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准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党组成员深入查找党组和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共计33条,列出了查找问题和整改问题清单,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完成整改8条,到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2、坚持边查边改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一是强化案件流程监控1-10月份共提出口头流程监控信息248条,已纠正245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10次,已纠正并书面回复10次,保证了诉讼程序合法化。二是全面开展案件评查,1-10月份共评查案件98件,全部在电子化检委会议系统公开展示相关案卷,提高了评查实效。三是加强涉案款物管理。涉案赃证物实现了“一物一卡”,案款专户储存,严格按照判决结果及时上缴财政,多余部分及时退还当事人。四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召开与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律师接待接待室,随时提供电子档案阅卷服务,1-10月份共接待律师40人次。五是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整改网上办案不规范问题271件次。六是严格按照程序告知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义务,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诉讼权利。

3、全面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控告举报、民事申诉、案件查询、行贿档案查询、律师阅卷等五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大力推行阳光公诉”、“阳光侦监”工作机制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案件受理、承办、进展和审结情况,最大限度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有效解决了群众“告状难”、律师“阅卷难”等问题。积极开通朔城检察门户网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举报控告平台、短信彩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五大新媒体平台”,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和案件信息。1-10月份,共接待当事人查询118人次,律师网上预约10件,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程序性信息551条,公开法律文书13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公开率接近100%,基本上实现了“能公开的全部公开”。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决定,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朔城区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向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广泛深入听取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2016年工作计划

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动朔城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职责,保障和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预防方式方法,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营造勤政廉洁的政务环境。

三、扎实推进“六六创安”工程,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力推进平安法治朔城区建设。

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审判活动、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深化阳光检察工程,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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