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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中共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动员会召开 |
| 时间:2025-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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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中共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动员会召开 根据朔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3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跟组领导、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赵晓宇同志作动员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刚同志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仁昱同志作表态发言,区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淑琴同志出席会议,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公务员参加会议。 会上,李刚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指出:一要明确工作重点。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明确工作方式。巡视组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信访反映、调研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三是明确有关要求。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区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巡察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汇报巡察工作;要畅通来信来访渠道,及时在门户网站等公布巡察任务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鼓励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区检察院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决落实党的巡视巡察制度,切实增强重视政治巡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 二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突出“四个聚焦”,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区检察院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区检察院要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积极主动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要对接好巡察组工作,合理安排谈话,及时提供资料,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市委第二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抓严抓实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虚心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院党组要切实肩负起配合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如实负责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同向发力。全院上下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 要从讲政治高度认真审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要结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建立清单,逐项整改、销号管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朔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时间为3个月。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5513333842;专门邮箱:szd2xcz@163.com;专门信箱:山西省朔州市0052号邮政信箱。同时,在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怡家宾馆(巡察驻地)设立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电话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举报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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