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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二〇一四年度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度检察工作总结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院党组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推进“两大任务”、实现“四个升级”、建设大美朔城的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4年4月23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会上,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这是山西省检察机关上半年获得的唯一最高荣誉,也是朔州市检察机关成立以来获得的唯一最高荣誉。

一、积极投入平安朔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全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36352人,批准逮捕211321共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案件340507人,提起公诉308453保持了案件法定期限办结率、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四个100%。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共对涉嫌犯罪但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73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418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了对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选派8名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对青少年学生在校成长期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能力,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降低在校未成年人的刑事发案率。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举办的“一封家书”、“法律道德讲堂”、“心理疏导”等活动,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受到了省院、市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8人。立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3人,全部为大要案件,立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15人,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行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成立了35个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专项活动,开展预防调查6项,犯罪分析3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10人次,开展预防宣传16次,其中《关于对全区涉农资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的意见》、《朔城区检察院2013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年度报告》、《朔城区养殖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防调查报告》受到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教育管理,健全监督制度,堵塞工作漏洞。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4条,纠正侦查机关违法30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抗诉515人,法院采纳4件14人。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57息诉5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辖区“三局两院”超期羁押为零。强化控告申诉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3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1控告申诉案件34件、民事申诉案件12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国家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金3.5万元。涉检上访为零,息诉罢访率达100%。

四、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服务大局

深入开展“一村一警” 联系走访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70名干警编入全区政法机关5个服务队,对全区10个乡(镇、办)的67个农村(社区)进行了“一村一警”联系走访,组织检察官对全区70个行政村进行包点联系,先后举办法制讲座100余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5条,走访慰问特困群众85户,为群众办理实事62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件,解决各种“小隐患”34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维护了农村稳定。

推行检察官包联重点项目制度。专门出台《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派驻工业园区检务工作室,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跟踪监督项目资金运行情况,保障项目资金投入安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化解园区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园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深化“阳光检察”工程。积极搭建一站式控申服务平台、一站式案件受理查询平台、一站式行贿档案查询平台、一站式民事申诉平台、一站式“阳光检察”电子平台等便民利民的“五个平台”。建立健全点名预约接访机制、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机制、不捕不诉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公开听证和文书说理机制、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等“五项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官包乡包村联户活动、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活动、预防职务犯罪“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等“五项活动”,搭建网上检务公开综合平台、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网上举报控告平台、检务公开短信彩信平台、检务公开微博微信平台“五大新媒体平台”,拓展“阳光检察”。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阳光检察”理论与实践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省内外十多家兄弟院来院考察学习。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46项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等16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使干警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业务工作有了新发展,真正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依托“检察文化大讲堂”搭建职业道德学习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模范宣传推介以及职业道德监督评价四个平台,不断提升干警道德境界、焕发工作热情,在全院营造崇德尚善、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我院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评为“争创‘六好’先进检察院”、未检科被评为“六好科室”,3名干警被评为“六好干警”。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上级检察机关九条“卡死”、廉洁从检“十条纪律”、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五条禁令》、《十个严禁》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来院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检察人员家属联系电话,切实加强对全院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树立了“忠诚、为民、清廉、文明”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形象。

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我院积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每周一上午开办“检察文化大讲堂”,举行“新任助检员和检察员”宣誓仪式,组织“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征文比赛,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或专家学者作廉政专题讲座和职业道德讲座,保证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使信念坚定、严于自律、廉洁奉公成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阳光检察”工程,认真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我区推进“两大任务”,实现“四个升级”和“六区”建设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区转型综改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

第三,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勤政廉洁的政务环境。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民事行政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力度,促进司法公正。

第五,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坚决反对司法腐败,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第六,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检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引深“阳光检察”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权威、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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