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进校园 检护青春不“毒”行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姬文香带领本院未检和团支部干警走进朔城区七中开展“预防违法犯罪·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干警还向同学们发放了关于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手册及有关“一号检察建议”的调查问卷和宣传资料,教育广大青少年预防犯罪、保护自我,守护青春花蕾远离毒品侵害。


为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不增加学生复课复学压力的前提下,检察干警主要以在校园张贴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图文并茂的海报及宣传手册,让青少年学生了解和掌握毒品的危害,增强禁毒及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青春“防火墙”。





防范青少年吸食毒品,需要学校、家庭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作用,打造无毒安全区。同时青少年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科学认识到自身在防范青少年吸食毒品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
一、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让他们充分认识新型毒品的特点和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思想教育课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对待青春期,讲解调节情绪、面对压力、对待挫折等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青少年学生拒绝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远离吸毒人群,引导学生自觉抵御毒品诱惑。积极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禁毒志愿者行动。
二、家长要耐心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孩子交朋友,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要自觉远离毒品,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教育孩子慎交朋友,教育孩子从小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尽量少让孩子去治安复杂的场所。如发现孩子行为突然有异常表现,应引起警惕。
三、青少年自身要常存警觉戒备意识。如:不轻易和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警惕娱乐场所提供的饮料,不随便离开座位,离开座位时最好有人看守饮料、食物等。遇到无法排解的事端,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能轻信他人谎言,误入歧途借毒解愁,应设法寻找正确的途径解决。不要滥用药品(减肥药、兴奋药、镇静药等)。不要盲目攀比,盲目追求时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本次活动是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朔城心语”未检团队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毒品的侵害,提高自护意识,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次禁毒宣传,增强了学生的拒毒、防毒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识毒、抗毒能力,为建设安全校园、法治校园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