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康顼副检察长深入我院“一对一”督导公益诉讼工作
7月19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顼率领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潘永平等一行四人深入我院“一对一”督导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姬文香同志主持,公益诉讼办案组全体人员参加。
姬文香副检察长及第三检察部主任闫美对2023年上半年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康顼副检察长对我院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
一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案件上。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要发挥带头作用。大案细办、小案精办,大要案件与小案相结合,办好群众关切的“小案小事”。
三要倾听群众声音。注重群众反馈,重视办案成效,把每一件事都做细做实。
四要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积极寻找线索,提升司法办案的“精品意识”,切实把精品案例培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办案中,不断提升检察办案效能。
潘永平主任对我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她要求:
一要规范办案流程。归卷过程要认真细致,案件负责人要对案卷的每一页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案卷的完整性。
二要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黄河流域专项整治,从生态、安全、文物等几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作用,保护母亲河。从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安全生产、湿地水域保护等专项中,结合城区实际情况,选取一到两个领域,进行整治,力争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社会面的效果。
三、要数字赋能。加强与技术部门的衔接,运用好现代科技,提升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的能力。通过数字化方式排查案件线索,推动朔城公益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