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城区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
在朔城区检察院正式启动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列为第九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经过前期精心筹备工作,7月11日,我院举行“山西朔州朔城区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启动仪式,就此拉开“司法服务(检察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序幕。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顼,朔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志国,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仁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超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我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马志东主持。
(一)标准化建设意义重大,思想认识要到位。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
(二)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标准化大有可为,标准化供给要更加创新。标准化试点的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处理好牵头与配合、当前与长远、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关系。
(三)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标准化任重道远,试点建设要落在实处。要明确目标,把握时间节点,推动试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开展,主要负责领导要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一要深入领悟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根本精神。标准化建立管理体系的根本精神,就是以公正高效树检察权威,以改革创新添机制活力,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
二要加强标准化试点建设的组织保障。树立检察工作一体化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的合力;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标准化建设布局,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
三要提升标准化试点的社会实效。及时宣传标准化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广泛宣传表彰在标准化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康顼副检察长宣布,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仪式上,杜超局长宣读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段仁昱检察长宣读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我院将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契机,努力提升检察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为全区建设“三区一高地”,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朔城新篇章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