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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九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州市朔城区届人大次会议文件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1日在朔州市朔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元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检察院和朔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六次全会,以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强监督,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忠诚履行法律监督,为全区推进两大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三宜三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检察工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主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分层学习、全院干警集中专题学习、专家讲座、专题党课、道德讲堂、APP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经常学、反复学;院领导分批次参加了省检察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和职业素能轮训班;干警全员参加了高检院、省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举办的网上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组织党员骨干赴中共一大会址、遵义会议会址接受红色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治站位显著提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监督并签字担责,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检务督察部门列席会议全程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加强“三基建设”,坚持把党小组建立在各个部门,以党支部归口管理,以党总支统筹管理,以院党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以及院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院领导上讲台讲党课等基本制度,以党的各级组织层层分解压实履职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地把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大力开展争创两学一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干警”工作,弘扬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一名干警被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按照《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工具的管理,凡上网信息全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层层审批,严守舆论宣传阵地,增强检察机关舆论引导能力,无涉检舆情。

(四)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队伍集中整肃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重新修订10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14项扫黑除恶制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书记约谈3人,开展履职督导谈话30人次,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2人,集体廉政谈话2次,以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认真学习“6·03”、“5·17”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和省检察院关于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精神,对照“八查八整”和两个通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整改突出问题9项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聚焦中心勇担当,主动履行服务大局基本职责

(一)紧紧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检察机关在基层乡镇缺位问题,创新成立乡镇检察联络室,在全区15个乡镇(办)设立乡镇检察联络点,聘用检察联络员15名,建立各项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条,协助监督关停取缔非法煤场9座,成为检察机关服务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基层服务站。积极参与“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严格依法监督扶贫惠民资金的流向,确保党的扶贫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加强对南辛寨村21个贫困户的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帮扶,年底前21个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二)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攻坚战履职尽责,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为稳定经济发展,我院坚持把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立足检察职能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平等保护所有市场主体,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和公平竞争,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和化解涉企矛盾。组织党组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固废工业园区和富甲工业园区20多个企业广泛开展调研服务活动,邀请19名企业家和相关职能部门来院座谈开门纳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若干举措的决定》、《关于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任务分解方案》,一对一向重点企业派驻19名检察官担任法律顾问,多次进企业问需求送服务,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在办理煜元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经检察官审查案卷、现场勘查,发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有效维护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职尽责,服务“塞上绿洲,美丽朔州”建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干警深入区防疫站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流通使用进行全程排查,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污染防治、“清河行动”三个专项行动,深入桑干河流域元子河支流逐段进行人工踏查,使用无人机航拍航测收集固定证据,对发现的挤占河道违建煤场、随意排污、非法采砂等违法问题,逐一立案调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相关部门已整改回复2件。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和屠宰场肉类食品安全问题两个专项行动,针对发现耿庄村牧源家庭养殖厂、峙峪村随意丢弃病死猪,晋北风神农产品有限公司无证非法定点屠宰,和“美团外卖”、“饿了么”、“大众点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驻商家未依法公布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相关部门及时整顿猪场1家,关闭非法屠宰场1家,启用合法屠宰场1家,规范了网络订餐平台的经营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扎实开展“整治秸秆焚烧”和“整治燃煤污染”两个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相关部门已整改21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煜洁洗业公司非法排污发出检察建议2件,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回复。同时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起诉10件19人,其中涉嫌滥伐林木案3件4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采林木案1件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5件8人,非法狩猎案1件6人,依法打击犯罪,悉心保护绿水青山

三、围绕主责抓落实,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平安朔城、法治朔城建设总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去年共批准逮捕192件340人,起诉227件349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批准逮捕68件130人,起诉90件140人;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共批准逮捕117件201人,起诉113件181人;开展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3件3人,起诉5件7人,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6件43人,审查不起诉12件18人,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和校园欺凌犯罪,共批准逮捕9件19人,起诉13件2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2件2人,不诉2件4人,建立观护基地帮教涉罪未成年14人。与区教育科技局联合向辖区中小学派驻法制副校长14名,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依法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34人,追捕漏犯2人,提前介入命案侦查监督9件1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请抗诉10件,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19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支持起诉12件,不服法院民事裁定4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在全市率先与人社局建立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帮助10名重庆籍农民工追讨欠薪18.5万元。大力推进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5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辖区“四局两院”无超期羁押,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议、12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重点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受理举报线索6条,全部按照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组织检法两院及辖区四个公安分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5个文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办案质量。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案,受理审查批捕23件116人,批准逮捕22件109人,平均办理期限为3天,最短仅1天。坚持依法快审不退,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件91人,提起公诉12件72人,法院已判决10件66人强化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4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依法决定不捕7人,追捕16人。对2014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和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以罚代刑等“三类案件”开展专项检查,转交线索5条。在庭审中,对李某某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和徐某某等23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分别组织观摩庭,面向全社会公开审理,有效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威慑力。

四、文化科技双驱动,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一)打造具有本院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成立检察文化建设领导组,确立“1234”发展战略,以创建“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目标,建成检察文化活动室、党总支活动室和3个支部党员活动室、未检多功能工作室,大力弘扬“尚法慎察,勤思笃行,明礼守廉,自强不息”的院训和“敬业,担当,创新,卓越”的朔城检察精神,强化检察文化建设硬支撑和软实力。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确立10个调研课题,形成10篇调研报告,其中向上级报送的乡镇检察联络、公益诉讼调研报告得到市院、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1篇调研文章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组织干警参加全区纪念“五四”合唱比赛获得一等奖,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合格党员”主题道德讲堂,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优秀奖,选派干警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全市“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实施宪法”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分别取得“十佳业务能手”、“十佳检察官助理”的佳绩,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开展庆祝恢复建院40周年系列文体比赛活动,弘扬检察文化正能量,激发了全院干警爱院如家的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强化“智慧检察院”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组,与市图书馆合作开设图书分馆,安装电子书借阅机,为干警提供职业化学习平台。组织信息化建设骨干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购置大疆无人机,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提供技术保障。建成206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检答网业务咨询平台,检察官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升。升级建设“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办成事”成为现实,“智慧检察院”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4次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接受专题审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李主任等领导参加第一次乡镇检察联络工作会议,向乡镇检察联络员颁发聘书。两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7月20日邀请市区两级12名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共同见证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启用;11月28日邀请省市区三级1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报告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全院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图文消息98条,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动态微信132条、微博109条;坚持“应当公开全部公开”的原则,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0件、重要案件信息68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16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先后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山西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这是全院干警辛勤付出的结果,更是市院和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院2018年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共青团和工会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进一步发力;三是服务全区转型发展振兴崛起的措施需要进一步跟进;四是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为抓手,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区打造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幸福之城,首善之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两大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机关党、团和工会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成立共青团、工会组织,以党的建设强化政治责任,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全面发展,以送出去学、请进来教、上台讲为主要学习培训方式,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二要自觉主动服务大局,在服务保障全区转型升级振兴崛起中履职尽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保护“蓝天碧水”,保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坚持把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更好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要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三打三治”。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严从快依法审查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四要继续强化乡镇检察联络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加强乡镇检察联络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方面发挥应有的辅助作用,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五要继续加强检察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两大目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弘扬主旋律正能量,凝聚干事创业强大动力。继续加强“智慧检察院”建设,引进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司法质量和办案效率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打造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幸福之城,首善之区”奉献检察产品,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建市、建区30周年献礼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和常识的说明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2、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民事公益诉讼中,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介入命案工作机制:指在命案发生后,检察机关经公安机关通知,派员参与命案现场勘验等侦查活动,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建议。

4、再审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对一些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

5、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利益或者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受侵害群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或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6、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指检察机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财政及农业、水利等涉农部门密切协作,依托“阳光百姓工程平台系统”,对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涉农资金实行报备、公示、核查,确保涉农资金落实到位的机制。

7、1234发展战略:即一个目标,保持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两个提升,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三个突破:重点工作上要有新突破、科技强检上要有新突破、人才挖掘上要有新突破;四个确保,确保案件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确保办案安全、确保干警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8检答网:是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功能是对检察人员在办案、学习和研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9、关于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刑事案件数量与法院受理刑事案件数量不一致的说明:一是自诉刑事案件不经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由法院直接受理;二是二审发还重审刑事案件,法院重新编制案件号纳入审判流程,不再进入检察机关流程;三是跨年度移送起诉刑事案件,法院和检察机关统计节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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