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益诉讼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我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三区一高地”建设大局,主动作为,积极履职。
办理的“网约型宾馆”监管漏洞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联合评为“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被省院评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小饭桌”一案被省院选为报送最高检的典型案例。
第三检察部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22年度先进集体”,获市院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受到市院表彰。
2023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磋商函2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举行公开听证会7次。共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3.8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类固体废物9.6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2家。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隐患35处,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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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我们聚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能动履职争取多方支持……
联合各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就线索移送、问题反馈达成共识;与部分律师事务所以及乡镇司法所建立信息反馈站,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
积极发挥乡镇检察联络工作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将全区14个乡镇(街道办)的检察联络员聘任为公益损害观察员兼“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各乡镇(街道办)走访宣传公益诉讼,努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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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我们聚焦打造“三区一高地”大局,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聚焦城市强基础,共办理规范窨井盖、修复路面破损和电线杆断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案件9件。
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办理小平易乡秸秆焚烧案、神头镇垃圾焚烧案、朔神道秸秆焚烧案共3件,办理滨河路南磨村垃圾堆放、南磨村水源地垃圾堆放案共2件,办理临街商铺油烟污染案1件;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办理勇俊煤业扬尘污染案1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助力全区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协同未成年人检察办理“小饭桌”案件,《紧盯校外小饭桌,守护学生大安全》这一四大检察融合案例被《检察日报》报道,目前已被省检察院选为报送最高检的典型案例。
与朔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签发《12345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工作联动、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机制,以每月定期推送+及时转派的方式,将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线索移交至我院。与朔城区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探索加强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协作,推动妇女权益保障。与朔城区政协联合印发《朔城区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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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我们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强传统文化保护
办理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将神头镇吉庄村三百多年的古树挂牌保护起来,该案被《检察日报》《检察周刊》报道。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此为契机,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对朔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摸底排查,让每一棵古树名木都“老有所依”。
聚焦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共办理剧本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案、共享自习室消防安全案、无人售货机超范围经营案8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弥补监管漏洞,形成司法、行政、市场主体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7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6件、消防安全类案件4件、道路安全类案件6件、通信设施类案件2件、国有资产类案件3件、水源地保护案件2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4年工作思路与规划:
一要坚持党建引领检察业务。
二要不断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水平。
三要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持续提升跟进监督能力。
五要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
今后,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国之大者”“区之要事”,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将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效能转化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朔城贡献检察力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