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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精神记心间 执法为民塑检魂
时间:2014-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巍巍太行,雄踞华北,俯瞰中原,史称“天下之脊”。 这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山清水秀太阳高”;这是一块富饶的土地,“地肥水美五谷香”;这是一方神奇的沃土,孕育了不朽的太行精神,成就着“太行浩气传千古,留得清漳吐血华”的豪迈。

  太行山,雄奇壮美、气势磅礴,她蜿蜒腾展于华北大地之上,她穿越沧桑、昂首挺立,留下了八百里胜地和五千年的文明。秦皇古道深深的车辙,太行八陉累累的箭痕,都无声倾诉着昔日那峥嵘岁月的光荣与梦想。英雄的山西人民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用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不怕牺牲、不畏艰难,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万众一心、敢于胜利,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太行精神。这个伟大精神滋养了几代太行儿女,激励了许多英雄模范人物的产生和成长,更指引着新时期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检察官们。

  在巍巍雁门关外,滔滔桑干河畔,承载着神圣责任和使命的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扎根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检察干警们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传承太行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擎起一方朗朗蓝天,用真诚书写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在检察工作中,检察官们将太行精神内化于心,并与检察事业相结合,使古老的太行精神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就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主旨,找准民生问题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拓展检察职能,真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执法环节,用执法为民树起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崇高形象。

  在与违法行为的斗争中,他们不畏艰难、不怕牺牲,坚持严打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任务,努力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贩毒等影响一方稳定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

  在同职务犯罪的较量中,他们无私无畏、英勇斗争,严惩职务犯罪,以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依法及时查处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中发生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树立“预防一例职务犯罪比查处一例职务犯罪更有价值”的理念,力争取得“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稳定一方”的综合效果。

  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朔城检察人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坚持严格诉讼监督。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方式,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漏捕漏诉,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减刑假释等现象;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

  岁月悠悠,在这些朔城检察人心中始终有一种崇高的追求——那就是一股太行精神所给予的红色力量,促使他们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浩然正气;那就是一团太行精神所点燃的红色火焰,促使他们扶危济困,无微不至,秉性为公;那就是一种太行精神所传承的红色信念,让彼此关爱之情常驻人间;那就是一面太行精神所留下的红色旗帜,让它始终高高地飘扬在检察人的心中,引领大家“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太行山高,可以呼远”,1939年,薄一波同志登临太行,感慨于太行军民浴血奋战的动人实践,写下如此豪迈的诗句。如今,当我们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回眸历史,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太行精神超越时空的强大力量和永恒价值,这精神在召唤着太行沃土上的检察人奋勇前行,激浊扬清,执法为民。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将孕育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我们要倍加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留下的这笔精神财富,让太行精神在检察事业的发展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