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被省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办案组针对“网约型宾馆”存在的监管漏洞问题,明确新业态的本质属性,厘清各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开展溯源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形成多方联动、协作配合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02 杨某等5人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入选省院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2022年2月,杨某等5人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调查核实,朔州市某公司从2021年5月开始拖欠包括杨某等5人在内的17名教师工资共计230517元,杨某等人多次追索工资均无结果。我院依法支持起诉,民事检察办案组多次前往欠薪单位进行释法说理,欠薪单位认识到了欠薪行为的严重性,向教师及时足额发放了工资。
03 某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
获评最高检“2023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杨某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在强戒期间,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杨某刑满释放后仍有九个月零八天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执行。后杨某因再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又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杨某刑满释放后,公安机关未及时将其转送回原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导致杨某脱管,且再次查获杨某后未对其原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径直重新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公安机关的行为违反了《戒毒条例》《公安部关于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继续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撤销了重复作出的强戒决定并将其送回原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04 深耕“党建+”模式 打造四型检察机关
被省院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2022年以来,我院党总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使命任务为目标,重大原则和要求为导航,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深耕“党建+”模式,着力打造政治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检察机关,不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朔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