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系列宣讲活动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3月下旬,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姬文香带领“朔城心语”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多所学校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
作为朔城区第二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姬文香副检察长在宣讲仪式上给同学们讲解了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告诫同学们法律首先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而不是让“未成年人”成为行凶的借口。
未检干警们结合影片《第二十条》、邯郸学生事件等热点新闻和本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实际,用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人真事,详细讲授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和可能涉嫌的犯罪,用事实说话,以案例警示,向同学们阐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时,与同学们深入互动,以小事举例,通俗地告知同学们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号召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勇敢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傲视的欺凌者、不做冷眼的旁观者,坚决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说“不”!
朔城区二小
朔城区七中
朔城区六小
朔城区神头职业中学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责所在。下一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传递法治声音,播撒法治种子,为未成年人扣好法治纽扣,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