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朔城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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