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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来路凝初心,蓄势启航拓新途——朔城未检护航“少年的你”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回眸来路凝初心   蓄势启航拓新途

——朔城未检护航“少年的你”

  2021年1月20日早晨,冒着寒风,一位老父亲将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为人民,未检关爱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手中,他满怀激动地说:“真的非常感谢检察院的未检办案干警,你们对我孩子耐心、细致地帮教,把他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他现在又重返了学校,你们挽救了他,也挽救了我们一家。”

  是怎样一起案件让这位老父亲给办案干警送来了锦旗呢?

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份,陈某某(化名:小陈)和其他人一起盗窃了别人的香烟和一部手机,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此案移送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小陈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认罪、悔罪态度好,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陈平时表现良好,家庭也具备有效监护条件。鉴于此,办案检察官对陈某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对其进行一个月的关护帮教。 

  受疫情影响,未检干警采用线上帮教与线下帮教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上、行动上对小陈进行关爱,通过语音、视频、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他沟通交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把他送到观护帮教基地参加技能培训,学习一技之长。在未检干警的鼓励下,他报名参加了社区志愿服务,未检干警给他送去了口罩、手套及防寒服,并叮嘱他注意自我防护。在未检干警的关护帮教下,昔日自卑寡言的小陈变成了阳光、坚韧、担当的男子汉。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陈某某在进行计算机培训

见微知著

  这起案件仅是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众多未成年案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谋划推动,坚持人文关怀理念,用心打造“朔城心语”未检品牌,未检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认真落实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立足涉案未成年人制定精准帮教方案,护航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一、社会调查——为精准办案提供重要参考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过程中,由特定的调查主体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犯罪原因、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作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制作书面调查报告,以查明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为检察机关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积极落实社会调查制度,联合多种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生活经历、主观恶性大小等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帮教、心理疏导,促使其彻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改过自新,开启崭新人生。 

  二、亲职教育、亲情会见——亲情感化,助推家庭关系“递进式”发展

  亲职教育就是对父母实施的教育,通过加强或改变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或改善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研究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具有一定关联。检察官或其他专业人员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使他们掌握与子女相处和教育子女的先进理念、技巧和方法,用父母之恩、家庭之爱来触动和感化未成年人的内心,通过家庭教育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理矫治,更好地实现复归社会和预防再犯的目标。

  亲情会见是指经公安机关同意,在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会见。涉罪未成年人被羁押时,其心理是脆弱的,面对检察机关时其内心又是抵触的、畏惧的,未成年人大多害怕法律的严惩,不敢向检察机关如实交代。亲情会见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和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会见,消除未成年人的芥蒂之心,用亲情去感化未成年人。司法实践表面,亲情会见制度不仅有利于司法办案,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更有利于温暖涉罪未成年人,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发挥亲情会见、亲职教育的作用,用亲情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促其真正认罪悔罪,回归家庭和社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心理疏导——缓减心理压力,建立良性行为模式 

  心理疏导: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检察官或委托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心理学方法,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调整失衡心理状态,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恢复良好情绪状态,改善行为,树立生活信心,预防再犯。 

  去年以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未检的领导及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都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同时,该院积极发挥社会力量,联合团区委、教育局、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通过心理测评、沙盘游戏等心理疏导方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缓减心理压力、舒缓负面情绪、建立良性行为模式,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大家庭,从而减少对抗,认罪悔罪。

 

  四、犯罪记录封存——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犯罪记录封存指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的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没有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解封。除司法机关为办案或者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人民检察院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未成年人身上一直背负犯罪的标签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种不公平,不利于其未来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撕掉“前科”这个标签,有利于其重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更好地回归社会、防止再犯。  

  近年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且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助其顺利升学就业,回归社会,受到了未成年人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近年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和好评,“朔城心语”未检团队2019年2月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检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20年7月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单位;2020年12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拍摄的未检题材微电影《萌恸》荣获第五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十大作品奖和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三微”作品二等奖。 

  回眸来路凝初心,蓄势启航拓新途。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立足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量身打造并精准实施帮教方案,多措并举, 护航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开启崭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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