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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对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12月3日上午,我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和两起刑事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钊主持,会议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三名乡镇联络员和一名律师参与听证,救助申请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保证人、亲属分别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出示了主要证据并说明拟作出相应处理结果的理由,边律师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听证代表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围绕是否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及具体救助金额、方式等议题进行公开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我院给予救助的意见。

    听证代表还就两起刑事案件分别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评议意见。我院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王钊副检察长表示,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既是回应当事人诉求,也是检察机关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有效办案方式;王钊副检察长同时要求,要注重司法救助案件的延伸效果,持续关注申请人的心理情况及生活状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多元化解决申请人的困难。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减轻生活压力。

    与会听证代表对此次听证会给与高度肯定,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立足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方面的担当作为,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促进了案件的沟通和化解,又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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