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院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对一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
近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并当场向被不起诉人、侦查机关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次宣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同时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优化朔州市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朔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移送起诉的山阴县煜元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本院审查案卷、走访企业现场勘察,认为该案涉案土地的性质不清,缺乏毁坏程度、后果的鉴定材料,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山阴县煜元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