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工作
从源头上保障办案质量
今年6月以来,为更快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及时解决办案系统升级出现的新问题,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主动收集和听取刑事检察部关于案件受理的意见建议15条,结合以往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改进现有案件受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材料审核要求,加大案件“入口”监督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一是明确案件材料移送要求。干警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重点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诈骗等六种常发性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明确了这六类案件受理要件8条,在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后,不予受理案件量明显减少。
二是完善案卷材料细节。干警们根据业务部门反馈,对逮捕执行回执、拘留证回执上无办案人员签名等受理细节进行整理记录,及时提醒公安办案人员注意,进一步完善案卷受理细节,减少了检察官因案卷瑕疵而退回补侦的次数,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加强取保候审案件审核。干警们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及上级院交办的共39件取保侯审案件,强化入口审核,制作了《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案件受理登记表》,囊括基本案情、取保时间及理由、领导批示等内容,整个案件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干警认真核实相关内容,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如实登记后呈送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决定。严守案件进口,有效地杜绝了因犯罪嫌疑人拒不到案而导致无法办结案件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