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区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采取“加强六大建设”的有力措施,以党的建设筑牢理想信念,以廉政建设树牢底线思维,以素能建设提升专业能力,以文化建设凝聚战斗合力,以业务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以道德建设引领良好风尚。全院党建统领业务意识不断牢固,检察队伍精神风貌更加昂扬,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成效更加显著。
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深化“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