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两名干警在市院举办的优秀“小案”评选活动中获奖
12月27日,在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政治部举办的优秀“小案”评选活动中,我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喆、闫海桃分别获奖。
活动中,两位检察官以自己身边的办案故事,通过“PPT+演说”的方式,从不同角度讲述了蕴含法理和情理的检察故事。最终,王喆同志讲述的《王某寻衅滋事案》获得三等奖,闫海桃同志讲述的《李某寻衅滋事、危险驾驶案》获得优秀奖。
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将始终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立足岗位职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再接再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