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醉酒后,同骑一辆摩托车闯红灯,交警劝阻却遭车上三人毒打,近日,胆大妄为的三被告人经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全部被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
李某、徐某、杨某某都是20出头的年轻人,2013年8月21日18时许,李某、徐某、杨某某、张某某(未满16周岁)四人醉酒后驾驶一辆踏板摩托车,闯红灯后停在朔城区邮电大楼岗区中央拒不离开,影响交通安全,执勤民警发现后,在对劝阻其离开时被李某、徐某、张某某下车殴打数分钟,邮电岗交通顿时混乱,后该执勤民警因颅脑损伤住院治疗,三人所引发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常有人勉励青年要无所畏惧,敢做敢当,也有人教诲青年人更要心存敬畏。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错,青年人只有对法律敬畏、对信仰敬畏、对人性敬畏,才能真正做到无所畏惧。